根据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(修正案)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系工作实际,经研究,制药工程系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16年5月下旬召开。现将有关代表选举办法及分配名额通知如下:
1.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思想觉悟高,积极上进。
3.努力学习,成绩优良,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,热爱学生工作,为青年学生所拥护和信任。
4.坚持原则,以对学生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,如实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,维护青年学生权益。
5.积极参加院系的各类活动,在学习、工作及各种社会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根据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(修正案)》的有关规定和我系实际情况,设正式代表名额为103名(鉴于大三年级顶岗实习,设正式代表2名,大一、二年级设正式代表人数的20%)。
1.班级在选举产生代表时应着重体现代表的先进性、广泛性和代表性。
2.学生代表具体名额分配参照附件《制药工程系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》。
代表候选人产生必须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,由组织负责,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自下而上提名,经过充分酝酿,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,具体做法如下:
2.根据无记名投票意见,经班主任同意,提交系分团委进行资格审查;经审查合格后,报请系党政联席会通过。